招聘待遇:
1、研究生(专硕)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签订长期就业协议,按照市域引进特殊人才管理,协助办理编制等入职手续,给予安家费25万元。取得中级职称后可担任科室责任主治医师,晋升副高职称后优先任命为科室副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可独立带组。
2、研究生(学硕)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签订长期就业协议,按照市域引进特殊人才管理,协助办理编制等入职手续,给予安家费20万元。
3、已取得执业医师证和规培证的本科学历毕业生,试用期6个月,工资执行黑龙江省地方统一标准,缴纳五险一金,给予安家费15万元。
4、已取得执业医师证的本科学历毕业生,试用期一年,工资执行黑龙江省地方统一标准,缴纳五险一金,给予安家费5万元。
5、本科学历毕业生,试用期一年,工资执行黑龙江省地方统一标准,缴纳五险一金,三年未通过执业医师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证书的不在聘用,解除劳动关系。
6、病理学和医学影学专业的本科学历毕业生,取得执业医师证后落实编制,给予安家费10万元。
招聘专业:
临床医学专业、医学影像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病理学专业、针推专业、康复技术专业;研究生学历不限专业。
招聘人数:
研究生学历10人,本科学历10人。
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特殊岗位、短缺人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招聘计划一览表
联系方式:
刘淑影 电话:15945529877
闵 舰 电话:1325857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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