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药学会
药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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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公办
福建 厦门
协会介绍
厦门市药学会成立于1963年,是由厦门市药品研发、生产、流通、使用四大环节相关企事业单位以及药学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学会秉持“服务药学科技、服务医药行业、服务政府决策、服务社会经济”,是党和政府联系药学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医药卫生科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全民健康服务的重要力量。
本会设有药品生产、药品流通、医院药学、临床药学、中药与健康、执业药师、药物监测与评价、药物临床试验、两岸交流等九个专业委员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学术工作委员会、编辑出版工作委员会等三个办事机构。曾多次获得中国药学会、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厦门市科学技术协会、厦门市社会组织总会颁发的多项荣誉奖项,2019年获社会组织评估4A等级。是中国药学会理事单位会员、福建省药学会理事单位会员、厦门市社会组织总会理事单位会员。
本会设有药品生产、药品流通、医院药学、临床药学、中药与健康、执业药师、药物监测与评价、药物临床试验、两岸交流等九个专业委员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学术工作委员会、编辑出版工作委员会等三个办事机构。曾多次获得中国药学会、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厦门市科学技术协会、厦门市社会组织总会颁发的多项荣誉奖项,2019年获社会组织评估4A等级。是中国药学会理事单位会员、福建省药学会理事单位会员、厦门市社会组织总会理事单位会员。
加入协会
厦门市药学会会员入会须知
本会会员分个人会员及单位会员。会员入会,须承认本会章程规定的会员条件和申请程序办理入会手续,由本会发布通知。凡本会会员必须遵守本会章程,热心并支持药学事业发展,积极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一、入会条件
(一)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本会的章程;
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在本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二)根据如下条款,可分别成为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
1、个人会员:具有大专(含大专)或相当于初级(含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药学科技人员;或热心和积极支持学会工作并具有药学及相关专业知识的科学技术管理工作者或药品经营、生产企业管理人员。
2、单位会员:与本会专业有关,具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愿意参加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的科研、教学、生产、经营、设计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依法成立的有关社会团体。
二、入会程序
会员入会程序是:
提交入会申请书 →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 由理事会出具会员证明
三、会员权利及义务
(一)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2、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倡议;
3、优先参加本会的有关学术活动;
4、优惠取得本会的有关学术资料;
5、优先要求本会给予技术咨询;
6、优先要求本会协助举办学术会议、培训班等活动;
7、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所委托的工作;
2、弘扬科学精神,遵守科学道德,不断更新知识;
3、积极参加、支持、协助本会开展有关的各项学术、科普活动;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四、会员退会
(一)会员退会应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明。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二)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行为,经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除名。
本会会员分个人会员及单位会员。会员入会,须承认本会章程规定的会员条件和申请程序办理入会手续,由本会发布通知。凡本会会员必须遵守本会章程,热心并支持药学事业发展,积极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一、入会条件
(一)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本会的章程;
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在本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二)根据如下条款,可分别成为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
1、个人会员:具有大专(含大专)或相当于初级(含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药学科技人员;或热心和积极支持学会工作并具有药学及相关专业知识的科学技术管理工作者或药品经营、生产企业管理人员。
2、单位会员:与本会专业有关,具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愿意参加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的科研、教学、生产、经营、设计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依法成立的有关社会团体。
二、入会程序
会员入会程序是:
提交入会申请书 →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 由理事会出具会员证明
三、会员权利及义务
(一)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2、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倡议;
3、优先参加本会的有关学术活动;
4、优惠取得本会的有关学术资料;
5、优先要求本会给予技术咨询;
6、优先要求本会协助举办学术会议、培训班等活动;
7、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所委托的工作;
2、弘扬科学精神,遵守科学道德,不断更新知识;
3、积极参加、支持、协助本会开展有关的各项学术、科普活动;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四、会员退会
(一)会员退会应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明。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二)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行为,经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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